基金会的资金怎么运转,基金会的资金怎么运转到银行?

钱如故

基金会的资金怎么运转,基金会的资金怎么运转到银行?
基金会的资金怎么运转,基金会的资金怎么运转到银行?

一方面,我们试图拉近理论和实践的距离,促进二者之间的对话;另一方面,基金会在改革开放后的40年风雨实践,也可以成为在新征程上走得既好又快的养分与基石。在充分兼顾历史文化、国情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思考中国基金会的本质、演变以及行业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好把握基金会高质量、重内涵发展的历史使命。

Q1

基金会是什么?

对于基金会,我的基本理解是,它是中国发展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种创新形式。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根本没有基金会,也没有什么公益,我们硬生生地创造出这种形式来做公益“基金会”这几个字或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我经常在课上讲,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认真研究一下,Foundation翻译成中文,为什么是基金会?通常可以是基金,或者是财团,但不是基金会。

1980年代成立的基金会,可以说都是有中国特色的非典型意义上的基金会,或者说是以基金会之名募集社会资源的,类似于慈善会的形式。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以后,才开始有真正意义上的基金会。

非公募基金会也是我们的发明,美国没有这个概念,翻成英文也不好翻译。我们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开始其实叫民办事业单位,后来讨论到一定层面才决定改。《基金会管理条例》制定的时候,最早使用的是私人基金会,后来发现不能那么用,就改成了非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本身的含义也是混合的,其中既有专心做资助型工作的典型基金会,也有更高比例的运作型慈善组织。我们的法律并没有在资助型基金会与一般慈善组织之间划分出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从这一意义上看,“基金会”这类组织的数量,其实是某种“混合形式”的组织的数量。

基金会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资助,一部分是运作。 在运作过程中,它的角色很有意思,跟别的慈善组织很相似。基金会的资金有固定来源,因此很可能就是一个精英型的公益组织。资助型的基金会,它拿着钱给别人,可以选择我给谁、给哪个点上,这个时候它在整个公益领域就会起到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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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基金会——宽泛概念下的多元实践

与中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基金会”的明确定义不同,在德国,基金会这一概念有着宽泛的使用场景,根据德国基金会协会(Bundesverband Deutscher Stiftungen e.V. )出版、汉斯?佛莱士教授(Prof. Dr. Hans Fleisch)编写的《德国基金会纵览——事实与数字》,在德国,基金会(Stiftung)作为概念在法律上并无明确定义,在这个概念下存在不同法律形式的各种组织,但其特征具有共同性,概括而言:有捐建人制定的基金宗旨、独立财产以及独立的组织。

在德国,基金会通常具备如下特征:

一个基金会意味着一笔持久用于特定,通常是服务于公益的目的的财产。基金会行为的最高准则为其章程,其中规定基金会服务于何种目的,其内部组织如何。通常,一个基金会的财产保持稳定,保有财产保障基金会得以持久实现其宗旨。基金会大多通过其财产获益来实现其宗旨。此外可辅以其他融资方式,第三方资产或募捐。

而根据欧洲基金会中心的定义,“基金会”需要满足以下功能条件:

单独组建的独立非营利性团体;拥有可靠收入来源且这些收入通常来自但不仅限于捐款;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将其资源用于实现公益目的;具有永续性。

德国民法典第80条对“基金会”做出监管,陈述了基金会成立的三个必要条件:

章程中所述目的的规范;为实现该目的而拥有的一定数额的资产;交易法定代表人。

按照德国民法产生的具有法律能力的基金会是基金会的雏形,其他形式还包括了出于公共目的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无法律人格的信托。此外,按照法律范围归属,可以区分出私法基金会、公法基金会与教会基金会,教会基金会可具有私法性质,也可具有公法性质。其他也可以根据捐建人、宗旨或是宗旨实现方式等来划分基金会。

“基金会”概念在中德两国,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想要真正理解德国的“基金会”,需要梳理逻辑、枚举案例,进行具体的互证但又不是简单比附。不能简单用中国“基金会”的概念去对嵌套德国“基金会(Stiftung)”的概念,反之亦然。

“Foundation”自英语中来,但在美国大行其道,英国人主要是用“Charity(慈善)”、“Trust(信托)”居多。Foundation的本意是一笔具有目的的资本金(和收益),有独立的组织管理和运营。欧洲基金会中心(EFC)前主席Gerry Salole认为,“Foundation”在欧洲有被滥用的嫌疑,政党基金会、委托性基金会、智库、协会等机构其实并不具备“Foundation”原初的意义,如果不加分辨地使用,会掉到(理解的)陷阱里面去。

基金会的概念理解,不能脱离实际运作的社会土壤,中国的基金会是否具备“Foundation”的本意,正如德国的Stiftung是否具有“Foundation”的本意一样困扰着大家。

Q2

如何理解基金会的“金融属性”?

非公募基金会不仅是一个概念,最重要的,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基金会。现代基金会的核心是留本用息。接受捐赠是基金会的机制之一,钱花出去、能花在什么地方,是要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去做的。这中间必须要有一个增值机制,如果没有这个机制,基金会就一直花的是本金。这是我们基金会到现在都没有解决的问题。非公募基金会在这里做了很多文章。有的非公募基金会我很看好,是因为它们有这个机制,它把中间的增值机制做起来了。我觉得,基金会绝不仅仅是做公益的机制,现代基金会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是,它存在很重要的三个机制,而中间这个增值机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基金会之于公益行业,可以比作经济领域中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虽然它的数量不是很多,但应该起到支柱性的作用,它是一个动力源,应该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流。基金会处于公益生态链中的上游,它像一个“资源中心”,承担着“筹钱、增值、散财”的功能。在未来,基金会应该是一个为有愿景的组织提供可持续的实现公益目标机制的机构,是进一步跨域创新、跨部门的资源流通平台的一环。

相关法规对具有公募资质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比例要求是不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对不具有公募资质的基金会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年度支出比例要求是不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8%,我们很少看到真正的“留本用息”。对基金会的金融属性,我个人理解是两个方面:第一是自然属性,首先体现在资产性,为捐赠人做保值增值;第二是社会属性,通过慈善基金的聚集和分配,助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Q3

基金会在中国是怎样发展与演变的?

实际上民国时期就有了基金会,例如熊希龄在1932年创办有“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基金本金有白银6.2万两,大洋27.527714万元。以基金本金存储银行的息金办理分布在北京、天津、湖南三地的12项慈幼事业。此外还有1938年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其前身是保卫中国同盟,1945年改名中国福利基金会)。但总的来说民国时期的基金会数量不多。

新中国建立后,基金会陷入停滞。改革开放后,基金会得到恢复。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1982年5月,宋庆龄基金会成立。1988年国务院制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的宗旨进行了明确规定。1994年4月,中华慈善总会建立。2004年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第一家民办的非公募慈善机构是2004年7月7日在浙江省民政厅注册在温州成立的叶康松慈善基金会。首个国家级非公募慈善基金会是2005年6月14日由香江集团捐资成立的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此后非公募基金会便呈迅速增长之势。从2007年436家增加至2017年4629家,十年间增加9倍有余。另从2011年底开始,非公募基金会数量便一直超过公募基金会,成为慈善组织的中坚力量。

公益事业,特别是基金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产物。1981年十多家人民团体共同发起成立了第一家基金会,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改革开放初期,小平同志出访了美国、日本后,非常有感触,所以派大量人员去国外考察。像朱传一先生就是最早出去的,回来后提交了报告。他们观察到美国社会中基金会是一个非常不同的存在,数量很多,发挥作用很大,但中国还没有。由此,1981年才有了第一家基金会。基金会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引进后,有一段时间发展得很快,为了规范管理,1988年出台了《基金会管理办法》,李鹏总理签发的,当时把基金会列入金融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管理。这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基金会的认识也有一个转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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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已有8172家基金会,是十年前(2010年有2250家)的近4倍。2016年《慈善法》出台后,基金会数量增速有所放缓。近十年,非公募基金会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5%,是公募基金会数量增速(7%)的近4倍。我国基金会的活动领域大多集中在传统的教育、救灾、济贫、扶弱助残等方面,近几年社区发展和公益事业发展领域发展较快。

Q4

如何理解中国基金会的本质?

中国最早出现的基金会是为了筹款而产生的机构,大多有一定的官方背景,是为了弥补政府公共财政资源不足而出现的、面向社会筹款的组织,用于满足政府的某种事业功能。所以中国的基金会不是为了给钱,而是为了筹款而产生的。这点与国外很不同。筹款在国外是自由开放的行为,做公益的组织都可以去筹款,不会为了获得筹款资质而成立组织。这些基于筹款目的成立的基金会,在筹到钱后,会自然认为我好不容易筹的钱,肯定不能给出去,而是自己去花钱,这形成了一种文化惯性。

基金会既不属于国家系统,也不属于市场系统。它是属于社会系统,市民社会系统。在推进国家现代化,实现两个百年的进程中,基金会有其重要的角色和广阔的前景。基金会的事业是关系到社会文明进步的事业。基金会不同于企业组织,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也不同于一般的民间组织。一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政治不适合于基金会的发展和管理,它需要制度创新。

基金会的发展代表了中国社会中一种独一无二的组织类型,它给了我们一个对社会发展更加乐观的理由。基金会最核心的本质里同时包含了三种成分:公民社会组织、共享价值、专业性。

说它是公民社会组织,因为它在组织内实行理事会制度和扁平化的组织运作,进行民主治理和民主决策,在外部则以独立法人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共享价值则体现在基金会关注人与人之间共同需要的那些成分,如爱、平等、接纳等,即使彼此的宗教信仰不同,仍然能相安无事、平等合作、同舟共济。专业性则促使基金会进入到了社会治理的轨道,体现出了基金会必须遵循科学性的一面。基金会的本质特点不是善,钱是别人捐来的,钱从左手拿进来,再从右手递出去不是本事,重要的是要把这笔钱转化为更有效率和质量的服务。

Q5

如何理解中国的“企业基金会”和“企业家基金会”?

在中国,基金会的捐赠主体往往企业更多,个人捐赠占比非常少。美国的个人捐赠占到整个国家GDP的2%,但在中国只有0.1%。近来我国大量基金会设立,即使是非公募基金会仍然以企业基金会居多,个人基金会非常少。虽然跟法律有关,但背后首先是观念上的区别。中国现在的基金会大部分捐赠主体是企业,包括很多秘书长可能都是企业CSR部门的员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因为国内企业基金会被看成是企业经营观中的一环,这和典型的国外基金会是个人财富观衍生出来是不同的。

企业为什么要成立基金会?应该说大多数企业是为了更好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CSR),特别是其中的慈善公益这个方面的责任。换句话说,企业慈善公益基金会首先要“担当”起发起人企业的慈善公益事业。企业如何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一个“多”、一个“高”——多维履责,高格行善。完整地说,立体多维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高格向上从事企业慈善公益。企业基金会的这份“担当”,就是服务于基金会出资方即企业的慈善情怀、公益追求。

作为管理社会公共财产的社会组织,企业基金会与企业划定清晰的区隔边界,正是为基金会提供强大生命力的重要法宝。这将有助于确保基金会使命达成,保证基金会运行合法合规,保持公众对公益慈善的公信力。这也得到了更多敏锐而有远见的企业与企业家的鼓励支持。

企业基金会,最好能够和企业有共享的愿景、使命、价值观甚至战略目标。企业基金会和企业的不同只在于,在某些领域,面向某些人群,适合用商业的方式,在另外某些领域,面向另外一些人群,则适合用公益的方式。正是由于具备“真公益”和“间接回报”的双重特性,企业基金会才能获得企业长期持续稳定的资金。有些企业甚至将这种投入机制化、契约化,比如约定营业额的千分之二,税前利润的百分之二,或者固定每年数千万的资金投入。

企业家个人的基金会,如果想做得长久,就需要和企业家个人的生命有紧密的连接。只有这样,企业家做捐赠才不是一味的付出,也有个人的成长收获。只有这样,才能支撑企业家克服公益过程中的困难和失望情绪,而困难、挫折、彷徨、失望是任何一项事业都无法避免的组成部分。企业家基金会做战略规划,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寻找这个连接点,将基金会发起人的个人生命与社会公共问题连接起来。这个连接找得越准,战略的根基就越稳固,战略的定力就越强。

Q6

基金会的自律和公信力建设,为什么重要?

一直到本世纪初,由于行业才开始发展,从业人员并不多,很多问题需要深入讨论,当时主要围绕行业自律和透明度建设。这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慈善财产属于社会,基金会只是受托人,需要透明和自律,这样才能获得社会的信任和资源的支持。另外一个原因是基金会属于新生事物,要让政府和社会放心,一定要做好自律和自身行业建设。自律和透明作为行业的生命线非常重要,正因为这样,但凡北京召开行业自律和透明度建设方面的会议,尽管爱德地处南京,我基本上都会抽出时间到北京参加会议。

总体而言,虽然行业自律叫口号叫得多,也起草了一些标准,但整个行业的自律机制到今天仍然还没有形成。行业遇到一些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解决机制,整个基金会行业的公信力还远远没有树立起来。尽管我们的透明度跟以前比会有明显的提升,但整个基金会行业在社会、在政府中的这种公信力仍然没有建立起来。

下一个四十年,中国基金会要又好又快发展,前提是走得稳。如果走得不稳,将难以持续快速发展。首先,基金会的自律亟待从理念到行动。尽管基金会行业从1990年代就一直在倡导和推动行业自律,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口号多、理念多,实际的自律行为并不普遍,对行业出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规范的举措还不多。其次,他律是自律的前提。基金会行业的规范发展,离不开他律。这既需要政府加大监管,也需要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最后,未来也需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来促进基金会的自律行为和公信力提升。

90年代初,当时可以用有企业没有市场来形容。当有企业没有市场的时候,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每一个毛孔都充满着血和汗水,批判资本主义有足够的事实证据。但市场出来之后就不一样了,市场让企业成为企业。同理,基金会数量多没用,需要有一个机制、或者一个体系来均衡基金会的发展。这个体系可以由基金会、捐赠人、服务对象和公众共同构成,是社会化运作体系。

最典型的机制即为社会选择,就是捐赠人选择。捐赠人把钱捐给谁?这就产生一个优胜劣汰,最后的选择也将决定基金会的成败。这样一种机制的出现,基金会的能力提升了,社会公众就更有信心捐款,政府就更可以放心把原来监管转化成放权。现在好多问题不要通过监管来解决,要通过放权培养体系来解决。在这个体系下,基金会就会正常运作。捐赠人,志愿者,竞争对象,服务对象,都将促使基金会提升专业能力和公信力。

慈善部门,尤其是基金会,应该联合起来,自觉地、自动地塑造慈善资金的配置机制,建立一个开放的、透明的、公平的、负责任的,连接公民、企业、慈善组织、受益者的资金配置平台。我们应该主动地塑造这个机制,让互联网公募平台成为服务于慈善事业的工具,而不是把慈善事业当工具、满足企业经营者自己的利益。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Q7

如何理解基金会的“专业性”?

分辨的指标是公益组织提供服务的专业程度和专业能力。专业能力越高,公益组织所在的层级也就越高。有一些公益组织需要经过一个层级由低到高的“升级”过程,而另一些组织则不需要。

在第一层级中,公益组织主要通过直接捐赠物资来发挥一个辅助作用。

在第二层级中,公益组织会关注到项目实施(包括项目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和项目服务设计,以实现更高的效率。

在下一层级中,公益组织会着力于拥有更多的资源和吸引人才,以便其为特定的人群,例如残障人士、老年人或者儿童,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我们的团队把公益组织在第三层级中的这一类服务称为“社会服务”。

第四和第五层级要求公益组织拥有更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我们把第四层级的组织发挥的角色总结为:专注于整个领域或行业的运作。它们的项目或者言论会影响到行业前进的方向以及业内人士的行为。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注意到,位于第四层级的社会组织多为商会而并非公益组织。

对于第五层级来说,公益组织需要更前进一步,探寻超越这个行业的方法来解决更深刻的社会问题。位于第五层级的组织包括智库和政策倡导机构。它们所做的事情将会为社会发展和政策改变创造动力。

Q8

基金会要产生真正的作用和影响力,除了“钱”还能怎么做?

首先,就是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不是虚的,不是挂在嘴上的,不是贴在墙上的,是真正可以指导行为、所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东西,需要落实到战略。

其次,是战略,这不是简单指做什么项目或不做什么项目,最重要的是一些理念、思想、理论、方法论,它们能够有效地支持价值观。

第三,还要有一套有效的行动工具箱。工具箱中包括资金,但是绝不仅是资金。

第四,要有外部的合作网络,因为钱只是基金会做成事情的一种资源,要让钱发挥作用,除了基金会自身之外,还要储备各式各样的合作者,尤其是与一些优秀的合作者形成的高效率的合作关系,基金会必须有能力来维护这样的网络。

第五,组织文化。

第六,团队。毕竟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基金会有好的组织文化,就有一套强有力的无形资产,任何人进入组织后,就等于进入一个熔炉,他会被组织所塑造;而不是换一个人后,组织就面目全非、南辕北撤,那是最可怕的。一个真正强大的组织必须有自己的强势文化。

具备了以上这六点,基金会才会形成自己的影响力,才会真正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把该做的事情做好。

没有什么“基金会应该在公益行业中承担什么角色”,它是什么就是什么。我们老是预期它是什么角色,要求别人对自己怎么样。因为人家捐款,就要求更多的东西,那是不对的。你应该说,我们能看到或者预期它起到什么作用,而不是应该。它应该遵纪守法,就这么一条。

Q9

什么是“基金会行业”?如何建设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

什么是行业?什么是基金会行业?行业通常是指从事国民经济中同性质的生产、服务或其他经济社会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我们判断行业是否健康发展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业有没有共同的行业属性和共同特征;第二,行业有没有集体意识和共同利益,并能够组织化表达行业的利益诉求;第三,行业是不是结构化的,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有不同的分工与合作,有捐赠方、资源的使用方,也有受益方等等,是有支持性的组织,也有一线的组织;第四,行业有没有标准与规范,有没有形成自律机制和公信力;第五,行业发挥的社会经济功能是否明显。只有符合这五个标准,我们才能说这个行业是健康发展的。

1980年代,中国基金会行业还处于婴儿期,当时行业的自我认知、自我定位不清晰,尚缺乏行业的集体意识,更谈不上行业的集体行动。只是开始有了一个行业的雏形,谈不上行业的健康发展。1998年,以“基金会与非营利机构信息网”的成立为标志,中国基金会行业出现了第一家支持性的机构,行业由此出现了分工,真正开始形成了行业的生态。在这之前,基金会行业没有明确的分工合作的,也没有所谓的支持性机构。所以自1998年,行业开始出现了分工,真正能够称其为行业,行业出现了自己的结构化。2008年,“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成立,2016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基金会行业开始有了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行业生态更加丰富和完善。

《慈善法》提出,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在此基础上,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应该成为基金会行业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我们在10多年前就已经开发了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的自律准则,有100多条,建立了一些基础。推动基金会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有一批基金会持续投入到自律机制的讨论和建设中。行业自律机制要比法律还要严格,是行业机构追求卓越的一个准则或公约。基金会自愿提出遵守行业自律机制中的标准要求,努力做一个卓越的基金会,成为自律机制的签署机构。通过自律机制的背书,识别行业的“良币”,进而“自清门户”,达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希望将来签署行业自律公约的基金会从几十家到几百家,让卓越的机构自己给自己压力,努力做得更好,让资源流向优秀的机构。

Q10

如何理解基金会与公益慈善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

在公益生态中,基金会是一个支持层。如果我们把整个社会部门看做一种公益生态,它不是扁平化的。就好像企业的发展不简单的是数量,经济发达意味着特定结构的出现,例如,有没有股份制公司、跨国公司、金融公司?银行体系怎么样?经营产业发不发达?仅仅是数量多并不意味着经济发达。在公益领域也是一样的。我们看数量只是一个方面,但是还要看这种特定机构的出现,就是支持类组织、基金会的出现,包括孵化器。这类组织就好像银行、金融系统在经济中所起到的作用,所以只有这样的结构构建起来,这个生态链才能接上。生态链的层次性决定了公益生态发展的程度。

公益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但是我们经常犯的错误,是从里面摘取一个部分,以对局部的理解来理解整体,这种研究、分析的方法是错误的。局部是无法代替整体的。行业里面有一种不好的习惯:认为自己的方法就是对的,别人的方法就不对,认为自己是正教,别人都是异教。行业里面有一种声音(理解方式),是把基金会分类,认为这家是好的基金会,哪家是不好的基金会。每个国家的背景、体制、政策、经济等各有不同,意味着生态体系的不同,因此对各个系统中的慈善机构,也要根据实际,特别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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